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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2016-11-04 13:39  创业服务部

  •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26号)精神,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促进2015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193号)安排,拟在全省组织开展“2015年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扎实开展实名登记,积极提供精准服务。

      二、活动时间

      2015年9月12日至10月10日。

      三、服务对象

      2015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四、活动目标

      (一)登记到位。综合运用各种渠道获取、登记辖区内2015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将有就业意愿的全部纳入实名制就业服务范围,做到不漏项、无错项。

      (二)联系到位。对实名登记的未就业毕业生逐一联系,了解掌握其基本情况、求职意愿和就业需求等。

      (三)服务到位。在服务窗口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理制和责任追究制,根据未就业毕业生就业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服务,做到精准帮扶,确保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都能享受到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四)宣传到位。帮助未就业毕业生了解熟悉促进就业创业各项政策和帮扶措施,向未就业毕业生推送服务清单,提高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社会知晓度。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实名信息登记工作。服务月活动期间,各市要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届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5〕633号)要求,做好省厅分解移交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登记工作,主动与当地高校联系,加强信息衔接。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要通过毕业报到、档案托管等业务和走访摸排等方式,主动登记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对辖区内2015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要逐个联系,摸清底数,了解需求,联系不上的要做好记录。各地要加强就业形势研判和动态分析,于服务月活动结束后提交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报告。

      (二)强化就业服务。各地要结合未就业毕业生特点和就业需要,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现场或网络招聘活动,挖掘和提供一批适合毕业生的岗位信息,运用微博、微信、手机APP等平台,向毕业生推送服务项目和岗位信息;省厅将于9月16日召开就业见习供需见面会,各地要通知有意愿的毕业生参加;要开发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对有见习需求的毕业生,保证一个月内安排上岗,力争完成全年见习任务的80%以上,服务月结束后,各地要上报今年见习毕业生实名制信息。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组织有培训意愿的毕业生参加相应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对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农村贫困户、残疾等就业困难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要建立专门台帐,提供“一对一”就业帮扶。

      (三)做好大学生创业服务工作。要围绕陕政发〔2015〕26号文件积极落实创业政策,推进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省厅将启动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组织创业导师对有创业项目的大学生创业团队进行项目论证,各市要积极做好推荐上报工作。各市要广泛宣传最新的创业政策,并做好贷款项目的回访及跟踪服务;要发挥新型众创空间的作用,提供创业项目、培训、融资、基金、贷款、风投、专家指导、技术咨询等一站式服务。

      (四)加强宣传和工作督导。各地要认真做好服务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以及服务窗口、招聘活动现场等,广泛开展宣传,重点宣传服务月活动信息,宣传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内容,宣传就业创业各项政策,引导毕业生接受服务。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指导和调度,督促县区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省厅将对各地活动情况进行抽查。

      各地要高度重视服务月活动,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市(区)应及时将本地服务月活动有关信息(项目、时间、地点等内容)报送省厅,以便在有关媒体和网站统一公告。服务月活动期间,各市(区)已开展的有关活动要及时汇总上报,省厅将在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http://www.snhr.gov.cn)专题发布动态信息。服务月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2015年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表),于10月15日前报送省厅。

      联 系 人:韩广宇 联系电话:029-85226290、85243565(传真)

      电子信箱:sxsbys@163.com

      陕西省毕业生公共招聘QQ群:364118543

     

      附件:2015年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9月9日

     

    附件

     

    2015年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章):

     

    工作内容

    项 目

    数 量

    开展宣传

    印发政策宣传品数

     

    开展实名登记

    登记人数(仅服务月期间)

     

    其中2015届毕业生人数

     

     

    其中联系不上的2015届毕业生人数

     

    其中就业困难的2015届毕业生人数

     

    提供公共就业

    人才服务

    提供职业指导场次

     

    提供职业指导人次

     

    发布岗位信息数

     

    提供就业推荐人次

     

    提供档案托管人数

     

    组织

    专场

    招聘会

    场次

     

    参会单位数

     

    提供岗位信息数

     

    参会人数

     

    签订就业意向人数

     

    组织就业见习

    提供就业见习岗位数

     

    参加就业见习人数

     

    组织职业培训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开展创业培训场次

     

    参加创业培训人数

     

    开展就业援助

    开展就业援助对象人数

     

    实现就业人数

     

    (来源:陕西省人社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