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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陕西省委联合陕西省人社厅 共同推动“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

2016-11-01 17:10  admin

发稿时间:2013-05-24 19:09: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为进一步推进陕西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今年以来,团陕西省委积极联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争取政策资源,着重在"见习基地"质量、青年就业见习补贴范围、见习青年技能培训、青年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见习基地规范管理等方面探索了新模式。

  一是政策保障促基地。联合省人社厅联合下发《关于申报省级"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文件,实行"一个基地,两家认可"的合作模式。将共青团推荐的高校见习生纳入就业见习补贴对象范围。在企业接收人数上,要求新申报的"见习基地"能每年提供的见习岗位数量不少于60个,且留用率不少于30%;在见习时间上,见习期调整为3至6个月;在工作内容上,要求企业提供见习岗位需具备一定的技能含量,不以短期劳务用工为目的;在青年见习补贴上,要求为见习青年提供2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70至1150元标准的生活补助。

  二是资源整合建基地。通过《陕西日报》,陕西省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网,陕西共青团官方微博、微信等宣传渠道向社会发布"见习基地"的信息,扩大"见习基地"社会影响力,广泛号召有诉求的企业积极参与"见习基地"申报;进一步加大共青团组织和人社系统各自现有优秀的"见习基地"整合力度,凡申报"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用工企业青年管理者或负责人,均纳入团组织联系和服务范围,尤其是在政策协调、培养表彰、贷款融资等方面,在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照顾,充分调动他们在"见习基地"工作中的积极性;充分利用陕西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年文明号成员单位、行业系统团委等,从中选取有接纳见习青年意愿和能力的单位建立见习基地。

  三是齐抓共管推基地。此次确立的"见习基地"被命名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由团省委、省人社厅统一授牌,挂牌期限为3年,见习基地开展工作中,严格实行见习基地管理制度,完善择优汰劣机制,在管理上,统一接受共青团和人社系统的共同监督、检查与指导;发挥陕西省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服务职能,指导省级"见习基地"实行统一对接和协调;同时我们也将努力实现"见习基地"管理有序、运行正常、效果明显。

  据悉,团省委、省人社厅此次联合建立"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标志着陕西省"见习基地"工作不断的走向高标准化和规模化,为全省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开启了新局面。

  另悉,近年来陕西省共青团组织以服务青年就业创业为载体,充分发挥各级"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平台优势,为企业和青年之间牵线搭桥,实现了企业与青年的有效对接。自2009年以来,陕西共建立各级"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1227家,提供见习岗位53097个,见习结束录用14543人。